关于《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塔什库尔干县财政局 日期:2022-09-25 19:0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关于《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制定《指导意见》。

二、《指导意见》制定依据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11号)文件精神。

三、《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思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明确资金安排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整体支持新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部署,衔接资金安排继续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位,统筹各方资源,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突出资金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四)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库、严把项目库入库质量、夯实项目施工准备、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坚强资金下达和支出进度、落实前面绩效管理、开展定期跟踪监督、抓细政策落实工作。

塔什库尔干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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