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来源:塔什库尔干县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2-01-08 18:0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塔什库尔干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我县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统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研究制定组织和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 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

(三)指导、管理文化体和出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研究拟定塔什库尔干县国际、国内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塔什库尔千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推广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四)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组织、指导重要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对口援疆工作

(五)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协调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放游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民间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群建设;引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批融资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县文、体育、广播电据、旅游统计及行业信层发布:指导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济发展了信进文化和政遵行业信高化、标准化建设。

(七)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指导和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八)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重大工程,指导监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活动。

(九)依照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

(十)依法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经营活动,组织和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市场稽查工作;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依法查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市场违法活动;开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文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 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范围内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放游设施、群众活动及社会市场的安全工作,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服务

(十四)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开展体育工作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组织全县性的体育竞赛,对技体育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大力开展业余训练,为国家培育输送更多的优秀后备人才。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在我县举办的比绩 组织和指导体育用学研究工作动对外交流合作、分级培训体害于和专业技术人才。

(十五)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生产织开展文化艺术研究和对外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指导执坐宁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繁荣艺术事业;指导全县打造独特品牌和演艺项目开发。

(十六)依法对全县广播电视进行管理,审核报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建立、变更和撤销。

(十七)按照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络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贯彻广播电视专用网络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系统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编制县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定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十八)管理广播影视科技开发工作,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庄播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指导和组织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的业务培训、技术交流、本开发和对外合作等工作。

(十九)监管广播电视节目,权表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排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广播电视和权限内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工作,负费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

(二十)组织对塔什库尔干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十一)统筹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承担经营旅游业务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管理旅游涉外事务;承担边境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旅游等旅游项目的规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二十二)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二十三)负责对星级宾馆(饭店)、景区(点)等旅游企业进行相关等级评定,指导旅游行业评先创优工作。

(二十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十五)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管理工作,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设施及传承人队伍建设

(二十六)综合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和博物馆工作,指导文物发掘、收集、坚础、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文物抢救维修、考古挖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文物进出境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直到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问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二十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998-3421106

塔什库尔干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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