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406637/2023-00198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塔什库尔干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十二)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塔什库尔干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十二)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十二)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自治区分解清单序号十二,督察发现,十三五末,自治区一些地方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的水资源使用量数据不实,仅塔城地区实际用水总量就比上报的多出9.5亿立方米,阿克苏地区多出4.4亿立方米。

二、整改期限:2023年底

三、整改目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计划用水制度和用水统计填报制度。

四、整改措施:1加强用水统计。客观真实填报每月水量相关数值,确保水量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杜绝用水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现象发生。

2加强对每月上报水量复核,结合对各乡镇用水量的现场核实,对于发现数据造假的,在年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时作扣分处理。

3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林草等部门之间的灌溉供水情况的对接沟通,摸清供水情况;组织编制重点河流年度调度计划,经批复后,按照年计划、月调整、旬滚动实施水利调度,加强灌溉用水过程监管。

4进一步完善一级取水口用水计量设施建设,2023年底前实现一级取水口计量设施全覆盖,规模以上一级取水口计量设施实现在线监测,并将数据上传至自治区水利厅信息化平台。

五、完成情况:1、为确保水量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杜绝用水统计造假、隐瞒不报的现象发生,每月用水量通过塔什库尔干县水利服务总站、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复核确认、盖章后报给我单位,并保证每月用水量统计数据的真实有效性。2023110月底总用水量7112.2518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7027.27万立方米、地下水84.9818万立方米、其他水源0万立方米。

2、为了加强每月上报水量复核正确,我单位与阿克苏邦亿通节水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塔什库尔干县井电双控项目维护服务合同》对全县机电井井电双控计量设施进行周一排查整改,并全面进行维修维护,确保井电双控系统管理平台数据的正确推送,于2023728日至2023930日,我单位水利服务总站与阿克苏邦亿通节水技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并存在问题当场维修维护整改。为了确保上报水量的真实性。

3、为了摸清供水情况,建立农业灌溉用水台账,并与自然资源部门之间进行对接。水利服务总站总站人员直奔田间地头,检查灌溉情况情况。加强灌溉用水在定额之内,结合对各乡镇用水量的现场核实,保证灌溉用水不出现漫灌、跑水现象。

4、进一步完善一级取水口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我县有12个地表水一级取水口、159个地下水一级取水口。截止目前已完成12个地表水取水口和159个地下水一级取水口的安装计量设施工作,并将数据上传至地区水利信息化平台。159个地下水一级取水口均已安装井电双控设备,159眼机电井中105眼机井为水利部门农村饮水安全机电井,41眼机井为林草部门生态灌溉机井,13眼机井为县住建局下属的县供排水公司应急备用机井和城市绿化机井。目前,我县有51眼机电井在正常使用及正常传送计量数据,其他108眼井2019年以来采取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更换为地表水水源,实施中水工程等措施停止使用,部分机井受山区特殊地理环境影响机井所在地无通讯信号,无法往信息化平台传送数据。

公示时间:20231112日至1114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牵头责任单位电话:0998-3421187

邮箱:752965746@qq.com

牵头验收单位电话:0998-6930084

塔什库尔干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