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010406637/2023-00155
  • 发文字号:〔〕号
  • 公文种类:
  • 发文机关:塔什库尔干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主动公开

塔什库尔干县安委办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塔什库尔干县产业园“3·14”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浏览次数:   【字体:

塔什库尔干县安委办关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塔什库尔干县产业园3·14”高处坠落事故评估报告

2022年3月14日13时55分许,喀什经济开发区塔什库尔干县产业园信邦建设集团施工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2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积极进行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县人民政府批复,各有关单位按照批复要求,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分别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及专家组成事故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处责任追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调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进行反馈,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

2.**,职务项目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5条规定,建议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罚款处罚,处罚2万元,已缴纳。

3.辛,项目经理,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依据《安全生产法》第96条之规定,建议处上一年年收入20%-50%(根据情节轻重)的罚款处罚,处罚2.1万元,已缴纳。

4.,男,中共党员,喀什经济开发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产业园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没能严格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意识松懈,县人民政府党组主要领导根据《喀什地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喀党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2022年6月25日由县长扎帕尔·阿塔吾拉在县人民政府会议室对其进行了约谈。

5.**,男,中共党员,在工作中安全防范意识不高,由县人民政府党组主要领导根据《喀什地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方案》(喀党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2022年6月25日由县长扎帕尔·阿塔吾拉在县人民政府会议室对其进行了约谈。

6.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其处以31万元罚款处罚,已缴纳

三、事故发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该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一是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学习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并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二是现场隐患整改。公司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专门成立隐患整改小组,通过整改,消除隐患6条。三是修订完善制度。该公司重新修订完善了相关方面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了各部门各岗位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喀什经济开发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产业园针对这一起事故,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监督对本项目进行了彻底整顿,完善了制度,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对园区企业进行了宣传警示教育工作,加大打击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的力度,杜绝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的行为。

四、评估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员均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事故发生企业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至今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评估,该起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塔什库尔干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