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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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6-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6年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619

202619日,经报请县委同意,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开巴奴·斯提卡达木同志主持召开政府第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条例》。研究了《关于塔什库尔干县财政局2025年新增暂付款的请示,安排部署3项近期重点工作。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

(一)《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摘编

会议指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为我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引。

会议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摘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战略地位和极端重要性。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要坚持系统观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环境更优美的美丽塔县。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条例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条例》是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强化督查问责、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制度保障,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会议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抓好生态环保督察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要主动对标中央、自治区、地区生态环保督察各项要求,逐条对照、逐项落实、逐项整改,把条例规定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健全完善排查发现、整改落实、验收销号、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机制,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以督查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以提升促长效,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以过硬作风和扎实成效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二、会前学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管矿、依法用矿、依法护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有序开发的原则,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格依法履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监管职责,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坚决守住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底线。要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管理体系,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协调统一,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民生福祉,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永续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资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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